余姚消息网讯(姚界客户端记者 魏士丁)9月19日上午9点33分,天空下着沥沥细雨,李女士骑着电动车由南往北行驶至大黄桥南路与谭家岭西路路口时,想要左转进入谭家岭西路,与对向车道直行通过路口的公交车产生碰撞。在撞到公交车车头后,李女士倒在地上,她配戴的粉色头盔滚出了数米之远。事发后,李女士当场失去知觉,公交车司机快速报警和拨打120电话,李女士被送往市人民医院急救……
就在上周五,事故双方当事人来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,交警部门为他们开具此次事故的途径交通事故认定书。
事后,记者接洽到了事故双方。李女士告知记者,当天她骑车前往单位上班。在经过这个路口时,前方一辆高大的公交车挡住了她的视线。直到左转进入对向车道后,李女士才发明迎面驶来的公交车,碰撞之后她就失去意识,一切都不记得了。
“安全头盔的卡扣应当是没有扣紧,去医院检讨后发明脑部有出血。”李女士回想,之前没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,碰撞后头部着地导致脑部出血,在医院住了好一段时光才有所好转。出院后,李女士仍常常觉得头疼和头晕。经过数月的休养与调剂,情形才渐渐改善。
心有余悸的李女士表现,这条路是她每天上下班的必经之路,骑车通勤也已有好几年的时光。这是李女士第一次产生交通事故,也希望是最后一次。今后,她会在转弯时细心察看后才通过,还会准确规范佩戴好安全头盔,不让这一幕重演。
市公交公司相干负责人史先生告知记者,事故产生后公司第一时光为李女士垫付了医药费,共计一万两千余元。在日常工作中,公司特殊器重行车安全,每月两次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,旨在进步所有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。不过,他也不忘提示大家,公交车由于车型较大,驾驶员难免会存在视觉盲区,希望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能遵照交通规矩,尽量远离公交车。
目前,事故双方正在进一步协商当中。
事故民警介绍,这起事故中李女士没有遵循转弯让直行原则,依法承担本次事故重要责任;而公交车驾驶员在通过路口时未做到细心察看,确认安全后方才通过,因此承担事故次要责任。
“宁等三分不抢一秒,事故多发于交通路口。”交警提示,不论是灵活车或是非灵活车,在经过路口时务必做到减速察看,确保安全后再通过。此外,非灵活车驾驶员必定要规范佩戴头盔,否则安全头盔形同虚设,要害时刻无法起到维护作用。
(起源:余姚消息网 编纂:夏丽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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